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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车震视频”被传上网,为什么人死了才立案?丨沸腾

2016-09-03 三呼余皇 沸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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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着执法的旗号,故意去抓“车震”,羞辱当事人,体现了个别执法者满满的恶意,权力出笼的嚣张。



文/三呼余皇





一个女子死了,死得很不值得,死于“穿制服者”肆无忌惮地羞辱。

8月30日,河北馆陶县一韩姓女子在该县公安局巡警特警大队内服下农药自杀,经抢救无效离世。

原因是一年多前,据说她在“车震”时,被多名身穿特警制服的人员围观拍摄,近日,该视频被上传至网络。女子疑因不堪压力而到警队讨说法,服毒自尽。


9月3日凌晨,邯郸市警方在官方微博承认确有此事:馆陶县巡特警大队辅警王某某在巡逻时,拍下来车震视频并上传网络。目前,馆陶县公安局已对巡特警大队长停止执行职务,并将王某某依法拘留。




男欢女爱,人之常情,情致之发,本不必由他人做道貌岸然状。我们可以想象,韩姓女子在临死之前的那些日子里,面对自己的隐私被曝光在网络中的羞辱和愤怒。

而最早“津津有味”地羞辱、消费、消遣她的,就是一群“穿制服者”。



△视频截图 视频中可以看到有穿着制服的人在拍摄


轿车是一个相对的私人空间,在里面的亲昵举动并不违法。但是,一些地方的警察、辅警特别乐于抓奸、抓车震,明知道车震本身并不违法,却还是假装不知道,以涉嫌嫖娼等理由,把当事人拉出车外,详详细细地盘问一番,看着当事人失魂落魄的样子,发出哈哈一笑,刷出自己大权在握的存在感。

打着执法的旗号,故意去抓“车震”,羞辱当事人,体现了个别执法者满满的恶意,权力出笼的嚣张。


不死人,就不当回事儿,已经形成了可怕的“合法伤害权”。


类似的警察(辅警)在巡逻中,拍摄他人车震视频,并上传到网络的事,不止一次了。去年12月山东薛城警方承认,张某某等辅警在巡逻期间,发现有人在车震,就用手机做了拍摄,传播上网,影响恶劣。最后四人“被拘留”(但没有表明是行政拘留,还是刑事拘留),这个新闻之后烂尾了。

而馆陶这次事件发生在去年7月,车震门的视频在网上传了也有一阵子,受害者应该是向当地警方交涉过(这还有待进一步的信息披露),但是这么长的时间里,馆陶县警方对于偷拍、上传车震门视频的责任人作出了怎样的处理?是不是在韩女士喝农药之前一直无动于衷?

自杀事件被曝光之后,邯郸市警方连夜立案、拘留,早干嘛去了呢!?是不是说,韩女士不自杀,警方工作人员利用工作的机会泄露他人不雅视频,就不会受到法律追究的呢?这样对公民隐私权利的无视,是否在倒逼着当事人以死维权呢?



△视频中出现的特警臂章


馆陶县应该查明,当时羞辱、拍摄车震者的“制服男”有没有警察?视频时显示有人戴“公安特警”的臂章。如果没有警察带队的话,辅警不能上街巡逻,本身也是违法行为,违背了公安部三令五申的辅警不能单独执法的规定。

中国刑法规定了“侮辱罪”: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,公然贬损他人人格,破坏他人名誉,情节严重的。辅警王某某(可能还包括警察)在巡逻过程中,明知道车震并不是犯罪,故意以执法名义侮辱当事人,造成了严重后果,已经涉嫌了“侮辱罪”。

如果上传的车震视频构成淫秽视频,那么传播者还构成了“传播淫秽物品罪”。

责任不仅是“临时工”王某某的,因为王某某本身不是公职人员,是馆陶县公安让他穿起了制服,事实上行使了公权,馆陶县公安部门就应该对这次巡逻执法过程中故意羞辱、传播隐私的事承担责任。




我们要问的是,从去年7月事发,馆陶县公安相关领导知不知道执法人员拍了视频,有没有依法对内进行调查追究?如果听任韩女士的隐私被广泛传播,造成韩女士自杀的话,已经涉嫌渎职犯罪。邯郸市应当查明,馆陶县公安部门的相关领导有没有涉嫌玩忽职守罪。


不死人,就不当回事儿,已经形成了可怕的“合法伤害权”。从个别地方的公安机关汹涌而出的对公民的羞辱和满满的恶意,必须受到严厉惩治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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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对:郭利琴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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